现场办理实行限流和电话预约
放宽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按照《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第14号》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连市社保中心向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发出倡议:
一、社保业务“线上办”
全市社保服务窗口暂不受理企业现场业务,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电话或微信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全面实行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即对非关键性材料可进行容缺登记、先办业务后补充材料。
二、现场业务“预约办”
如确有需要到现场办理的,采取分批限流和电话预约的方式进行。请配合测温、出示卡码(国务院行程卡及辽事通健康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后进入服务大厅,如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
三、养老业务“延后办”
放宽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时限要求,视情延长退休审批时限。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可自审核次月起,按相关规定补发养老金。
市社保中心提醒市民关注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大连人社局官网和大连人社APP。如遇问题,可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与对应办事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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